南洋大厦裙楼一至三层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昨日上午被公安消防部门依法临时查封。此次查封是沙井“8·29”火灾事故后,罗湖区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的一次行动。据悉,市消防监管局曾组织警力对大厦裙楼商场进行了全面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相关消防问题达100余处。罗湖消防部门介绍,临时查封不是目的,而是倒逼业主及商户尽快落实消防整改措施,确实维护好城市公共安全。
隐患
相关消防问题达100余处
南洋大厦位于罗湖区建设路,建于上世纪80年代,其裙楼面积共10879 .67平方米。目前商场有经营户300余家,主要从事服装、鞋帽、饰品等商品的批发零售,日均人流量约5000多人次。
今年6月22日,市消防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专门组织警力对大厦裙楼商场进行了全面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相关消防问题达100余处,包括消防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不能有效联动、防火门多处损坏、个别商户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材料装修等,并当即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市消防监管局在进一步消防检查中,还发现南洋大厦裙楼一至三层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公众聚集场所采用可燃材料装修、消防电梯前室被拆除、防火分区超面积、防火卷帘无法有效联动等火灾隐患问题,判定南洋大厦裙楼一至三层商场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和危及广大商户及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触发了查封的条件。公安消防部门依法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市政府决定对其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并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公安消防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南洋大厦裙楼一至三层实施临时查封,查封期限一个月。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现场
执法人员在门口贴上封条
据悉,自8月15日起,针对市政府关于同意临时查封南洋大厦裙楼一至三层的批复,南湖街道办、罗湖消防监管大队、南湖派出所通告了业主及商户,并要求业主主动与商户协商、尽快处置好商场物品,配合执行查封工作。9月16日,就查封工作再次告知了业主和各商户,并督促业主和各商户做好配合执法工作。9月18日,又发放了《临时查封温馨提示》,并设定了9月19日至9月21日上午9时为临时查封过渡期,便于业主及商户处置好相关事务。9月19日,正式向业主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南洋大厦,看到不少商户正在搬迁物品,部分商户已经搬迁完毕,执法人员在门口贴上封条。从现场执法情况来看,南洋大厦通道狭窄,存在消防门宽度不足1米,天花板使用可燃材料,未使用耐火砖墙分隔等一系列问题;此外,商户还存在堆放物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并大量堆放储存易燃可燃物品等违规行为。
截至昨日下午5时,南洋大厦裙楼一至三楼商场商户已按照临时查封要求自觉将货物搬离,剩余几户商户仍在搬离货物中。公安消防部门已依法完成现场临时查封任务。
据罗湖消防监督管理队大队长左志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被查封后,相关出入口将被封堵,商户不得再营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同时他也表示,什么时候整改完毕就什么时候解封,临时查封不是目的,而是倒逼业主及商户尽快落实消防整改措施,确实维护好城市公共安全。
焦点
查封影响经营 谁来负责?
业主称难承担 盼分期整改
部分商户向南都记者反映,现在正值服装销售旺季,不少商户手里都有大量库存,一旦市场整体查封,将严重影响商户的收入。同时,由于存货无法及时销售,没有资金返还上游辅料厂与加工厂的债务,将产生一系列连锁效应。
南洋大厦一名业主张先生表示,业主坚决支持消防隐患的整改,但希望能够延期到旺季之后,或者分期分批整改,不要一次性查封。南洋大厦已成为国内较知名的服装集散地,查封整改将对市场产生冲击。对于商户的损失,业主无力承担。
多次要求整改 咋没动静?
业主五六个 方案难统一
此前,执法部门已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为何南洋大厦迟迟没有采取积极措施?对此,张先生回应称,南洋大厦建于上世纪80年代,以前的标准已经不适应当下的要求,整改难度巨大,而且南洋大厦权利主体复杂,有五六个业主,内部对于整改方案始终无法统一。张先生希望,政府能够牵头出台整改方案,让他们尽快整改完毕,恢复正常经营。
对于这一诉求,罗湖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罗湖区相关部门将搭建沟通平台,各方进一步研究解决方案,推进依法依规落实整改。至于业主提出的延期与分期整改,相关负责人指出,消防隐患不能等,没人能保证延期与分期的过程中间不会发生事故,谁也不敢冒这个风险。
律师观点
商户经营损失 业主应担主责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毛鹏律师表示,老旧建筑不能作为消防标准不合格的理由,业主在将商铺出租时,主义务是要将商铺交给商户,附随义务是要提供符合合法经营要求的条件。如果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主要由业主承担。租户在租用商铺时,没有考虑过相关要求,在监管部门发布告示后如果还继续经营,自身也存在一部分过错。
对于业主提出的分期分批整改的要求,毛鹏认为,这一诉求合情,但不一定合理,因为消防事故什么时候发生,没有人能够预知,如果在分期整改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没有人可以承担这个责任。
毛鹏建议,商户可以发函给业主,要求业主必须解决消防隐患问题,如果不解决,商户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由业主返还押金,赔偿装修损失与营业损失等。如果业主不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商户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